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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皖政办秘〔2015〕54号)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方案实施后全面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干线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节点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相关政策:《池州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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