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的情况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是对池州入伍的池州籍现役军人家庭成员(本人、父母(抚养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或已满十八周岁但因上学或残疾无生活来源的子女)患重大疾病,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和救助后负担仍然较重的给子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对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城乡医保、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或商业保险补偿,及政府部门已给予的优抚医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补助外的个人自付部分)在2万元(起付线为2万元)以上的,救助比例为20%,但年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对1个年度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10万元(含)的困难现役军人家庭,在按比例救助的基础上,由池州市拥军专项救助资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给予一次性特殊救助。
对个人自付10万元(起付线为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进行救助,其中个人自付3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特殊救助金不超过3万元;个人自付超过30万元的(含),一次性特殊救助金不超过5万元。
申报程序为:向户籍所在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申请,街道(乡镇)初审后上报县(区)人武部审核,统一报池州军分区。池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调查核实,提出救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等审查意见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通过后,按照标准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