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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委会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市环委会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市环委会成员带头对会议形成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环委办具体负责市环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将督查情况向市环委会汇报或向市环委会成员通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