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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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领导
  • 内设机构(二级机构)
单位全称: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规范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社会信用代码:11341800003280335F 办公地点:池州市长江南路红森大厦17楼
联系电话:0566-202106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单位职能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57号)和《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池编[2009]45号),设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原市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将原市建设委员会承担的城市客运管理职责划给市交通运输局。

(四)将原市建设委员会村镇规划管理职责划给市城乡规划局。

(五)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六)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实施。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拟订城市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核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划和经济政策;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与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氛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承担指导规范全市村镇规划和建设的责任。拟订村计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规划和建设。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管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供排水、燃气、市政设施、散装水泥、新型 材、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建设稽查工作。

(十四)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办的其他事项。

二、其他事项

(一)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姓名:付四九

职位: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566-2561971

分工:
主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
简历:
    付四九,男,汉族,1969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姓名:洪磊

职位: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联系电话:0566-3393269

分工:
协助付四九同志负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负责建筑业管理、质量和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宣传、作风效能建设、综合考核、组织人事、老干部、双拥、关心下一代、保密、应急、房屋抗震、节能减排、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扫黑除恶、计划财务、国有资产、档案管理和残疾人工作。联系贵池区和平天湖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主持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质量安全监督科、人事教育科、市建筑管理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关工委、双拥办。联系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
简历:
    洪磊,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姓名:汪一伟

职位: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566-2310048

分工:
负责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村镇建设、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城市防汛抗洪、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及PPP项目管理考核、防恐、统计、旅游等工作。联系东至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分管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市公用事业管理处(节水办、供排水办)、市海绵办。联系市排水公司、市供水公司、市水环境公司、池州港华燃气公司。
简历:

    汪一伟,男,汉族,1979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曹伟

职位: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联系电话:0566-2310200

分工:
负责市政维护、依法行政、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政务信息、足球比分网、营商环境、平安池州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社情民意等工作。联系石台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分管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政策法规科、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科)、营商环境办公室、工会、团工委、妇委会。
简历:

    曹伟,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姓名:包可

职位:副局长

联系电话:0566-2043011

分工:
负责市政重点工程、东部产业新城建设、住房保障、招商引资、文明创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监督管理等工作。联系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和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分管创建办、住房保障办公室、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联系市铁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公司、市安居公司。
简历:

    包可,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365体育:民主促进会会员,现任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姓名:曹晓圣

职位:党组成员、市房地产管理处主任

联系电话:0566-2310268

分工:
主持市房地产管理处全面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等工作。联系青阳县和九华山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分管信访室。
简历:

    曹晓圣,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池州市房地产管理处主任。

姓名:余祖平

职位:一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0566-2030707。

分工:
协助付四九同志负责与市人大、市政协的沟通联系工作。
简历:

    余祖平,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调研员。

姓名:杨文生

职位:二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0566-2029340

分工:
协助曹伟同志负责营商环境和政务信息等工作。
简历:

    杨文生,男,汉族,1966年4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姓名:何杰文

职位:三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0566-2021061

分工:
协助包可同志负责住房保障工作,协助包可同志分管住房保障办公室。
简历:
    何杰文,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

姓名:尹增发

职位:四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0566-2021239

分工:
协助汪一伟同志负责环境保护、海绵城市建设及PPP项目管理考核等工作。
简历:

    尹增发,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姓名:徐四德

职位:池州市建设建材工会主席、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0566-2310057

分工:
主持市建设建材工会全面工作。
简历:

徐四德,男,汉族,197309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池州市建设建材工会主席、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姓名:刘德斌

职位: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0566-2030440

分工:
协助洪磊同志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双拥等工作。
简历:

刘德斌,男,汉族,1975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姓名:黄永贵

职位: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0566-2033301

分工:
协助汪一伟同志负责乡村振兴、村镇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和旅游等工作。
简历:

黄永贵,男,汉族,19820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机构名称:市市政处 负责人:余永宁
职位:主任 联系电话:0566-2045616
办公地点:红森大厦B栋20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市政道路、桥梁管理维护的法规、条例、办法、标准,协助主管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市本级负责的市政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道路、桥梁设施养护状况普查和特定设施详查工作,及时提出专项维护、维修建议报送主管部门参考。

3.协助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或修订市政道路、桥梁养护维修规划和专项维护计划,制定养护维修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

4.负责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竣工移交档案的接收管理;参与城市市政道路、桥梁新建改建工程的竣工验收。

5.负责城市桥梁安全检查检测及检测结果监督检查和备案管理,参与城市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6.负责管辖范围内市政桥梁安全控制范围的监督管理。

7.负责管辖范围内市政道路、桥梁养护技术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服务工作,向社会提供市政公益服务信息。

8.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市政道路临时占用挖掘审批的现场核实工作,承担市政道路临时占用挖掘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9.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名称:机关党委 负责人:洪磊
职位:书记 联系电话:0566-3219190
办公地点:办公地点:红森大厦17层 办公时间: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机关党的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主持召开机关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

3.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4.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5.指导所属党支部加强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党费的收缴和上交工作。

7.维护党员信息化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平台系统。负责组织局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及各类文体活动。

8.对接市委组织部非公委,指导两个行业党委开展日常工作。

 9.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对接市纪委四室、市直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10.负责局机关党支部和局机关工会工作。

11.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2.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蔡君
职位: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566-2031062
办公地点:红森大厦17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信息、安全保卫、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办机关财务、政风建设、电子政务、新闻宣传、信访和维稳等工作;编制城市维护资金使用计划;监管各类住房和城建政策性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直接办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处理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运行中相关问题;负责重要工作和事项的督办督查工作。
  

机构名称: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徐智敏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36281
办公地点:红森大厦16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研究拟订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并组织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行业重要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
 
机构名称: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6-2310053
办公地点:红森大厦16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拟订房改和住房发展相关政策规定;组织编制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征(拆)迁安置房和旧住宅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配合做好有关政策性资金监管工作;负责住房保障有关数据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建立单位和个人的住房档案及货币化补贴档案;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住宅产业化工作;拟订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地产评估、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和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城市建设科 负责人:孔明
职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0566-2032965
办公地点:红森大厦16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管理办法;编制年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指导城市供排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组织实施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城市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一般性维护工程计划编制、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查和竣工验收;管理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机构名称:村镇建设科 负责人:黄永贵
职位:四级调研员、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33301
办公地点:红森大厦16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编制全市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全市村镇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分析工作。
 
机构名称:建筑质量监督科(安全与科技科) 负责人:乔伟
职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0566-2027411
办公地点:红森大厦16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等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建设项目的编制、争取工作。
  
办公地点:红森大厦16层    联系电话:0566-2027411
机构名称:人事教育科 负责人:刘德斌
职位:四级调研员、科长 联系电话:0566-2030440
办公地点:红森大厦16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党建、双拥共建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业管理有关人员的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职称评审、岗位培训和执业资格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机关职工学习教育工作。
 
机构名称: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负责人:胡时永
职位:主任 联系电话:0566-2612026
办公地点:红森大厦11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规定》和《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公路桥梁工程、建设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定和办法;

2、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负责房屋市政工程、公路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人民防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3、参与房屋市政工程、公路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负责房屋市政工程、公路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

5、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负责人:王新宝
职位:主任 联系电话:0566-2816755
办公地点:红森大厦15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1、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加强对市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过程管理,负责或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工作、现场协调、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按项目进度拨款、工程竣工验收等。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技术性规范、标准;负责编制年度房屋征收计划;负责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核备案;负责全市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和评估机构评估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征收房地产专家委员会的组建和组织鉴定;负责组织查处违法征收行为,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

机构名称:市房地产管理处 负责人:曹晓圣
职位:主任 联系电话:0566-2310369
办公地点:秋浦东路6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1、负责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具体事务工作,做好各类房屋产权档案的管理和开发利用。

2、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管理的具体事务工作。

3、负责直管公房和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4、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市建筑管理处 负责人:戴志铭
职位:主任 联系电话:0566-2031086
办公地点:红森大厦13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实施细则以及相应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和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及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的指导工作;

2、负责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工程造价等技术人员执(从)业资格、试验等单位资质管理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3、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的考核、认证工作;

4、负责市直建筑工程合同审查、施工许可证发放、施工验收备案等管理工作;

5、负责发布全市施工企业工程收费证书和对工程收费类别进行确认,价格信息搜集、整理竣工的工程造价资料;

6、负责外省市进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检测等单位备案管理及全市建筑劳务输出工作;

7、负责推进建筑科技进步及文明行风建设;负责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建筑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8、负责宣传贯彻新型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有关政策法规;负责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发展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墙改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新产品、新工艺及应用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工作。

9、负责市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市公用事业处 负责人:汪高峰
职位:局长 联系电话:0566-2020709
办公地点:红森大厦10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为城市生产、生活使用公共产品安全提供管理保障,全市公用事业实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督、公用事业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审查、审核或审批、授权监管公用事业国有资产等。

2、负责城区市政设施的(道路、排水)建设、维护和管理。

机构名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负责人:汤彦龙
职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0566-2021370
办公地点:红森大厦14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1、编制城市规划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的划定、保护和监督;

2、组织初审重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和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

3、制定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标准、定额标准和养护质量等标准;

4、规范园林绿化市场;

5、负责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地管理和维护;

6、负责制定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引进、创新工作;

7、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保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