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尚未出台,具体情况可咨询贵池区教体局-教育科 联系方式:3219832.
查看详情>>答:出台《加快推进池州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现代化2035》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立足于池州教育的区域特色,针对池州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中遇到的焦点与热点问题,为指导今后五年池州教育改革发展的具体实施而制定的。 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二是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三是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立产业人才培养培训新体系,完善产教融合的办学体制机制,强化产教融合政策激励措施,完善产教融合保障机制。四是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内涵提升工程。五是实施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补齐薄弱地区教师短板。六是实施教育信息化和智慧学校建设工程,推进教育信息化由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转变,创新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构建“互联网+教育”支撑服务平台。七是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提质工程,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实现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八是实施对接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工程。九是实施重点领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工程,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加快构建终身学习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 相关政策:国家、省《教育现代化2035》。 回复机构:池州市教体局 联系方式:0566—2317830.
查看详情>>答:《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出台,着力解决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问题,从师德建设、师资来源、编制管理、人员交流、待遇提高、职称评审、表彰奖励、能力提升等层面提出了有力的政策措施。 统一城乡学校编制标准并向乡村学校倾斜,建立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任教的长效机制,加大城镇教师支持乡村教育的力度,实施定向本土化培养教师制度,改革编制和职称的管理制度促进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推进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制度。 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制度,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统筹解决乡村教师居住困难问题,纳入“十三五”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倾斜力度,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上限执行,实现教学点中级岗位全覆盖。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由国家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省、县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 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健全乡村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相关政策:《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回复机构:市教体局 联系方式:0566-2317841
查看详情>>答: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好的教育”的期盼,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仅把教育摆在优先的战略地位,而且及时研究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大战略任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7〕46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8〕35号),系统、整体、综合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制定出台《池州市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了施工路线图和时间表,更好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在我市得到有效落实。实现以以改革为牵引,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进一步缓解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满足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逐步形成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有序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格局更加完善。 相关政策: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7〕46号); 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8〕35号)。 回复机构:池州市教体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0566—2317830
查看详情>>答:出台规范招生入学文件是每年的常规工作,但201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还有特殊背景。一是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我市出台《意见》就是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二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要关切。近年来,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就规范招生出台了很多文件、做了大量工作,招生秩序也逐渐规范,但义务教育还没有实现阳光招生,尤其是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择校现象严重,催生了大校额、大班额现象,客观上造成了教育的不公平,群众反映强烈。 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教体局坚持问题导向,经前往铜陵、安庆考察学习,同时会同贵池区对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和适龄入学对象进行了多轮摸底排查,制定了2019年规范义务教育招生意见,综合治理择校现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重构建立在公平、公开、公正基础上的义务教育规范招生秩序,推进依法治教,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相关政策:《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回复机构: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方式:基教科,2318790
查看详情>>答:答复:《意见》是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四条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原则,市级统筹、县区为主、分级管理;二是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施教区招生,保障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三是公开公平原则,完善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机制,实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全公开,招生所有环节全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均衡发展原则,探索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强校带弱校等办学方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相关政策:《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回复机构: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方式:基教科,2318790
查看详情>>答:《实施意见》共提出了五项主要措施。一是科学规划学校建设,加快建设城镇学校,合理布局农村学校,满足学位需求,解决城镇挤、农村弱现象。二是统筹城乡师资配置,优化教师编制管理,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提升乡村教育水平。三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落实好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四是改革教育治理体系,完善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保障学生就学机制,提高县级政府教育治理能力。五是提升学校标准化水平,加快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办学标准化建设,提高综合育人质量。 相关政策:《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池州市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池州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 回复机构: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方式:基教科,2318790
查看详情>>答:结合我市实际,《实施意见》提出四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实现“四统一”、“三消除”、“两提高”和“一实现”。“四统一”,即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三消除”,即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城镇大班额和教育贫困生。“两提高”,即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一实现”,即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相关政策:《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回复机构: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方式:基教科,2318790
查看详情>>答: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缩小城乡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存在差距,推动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市教体局经广泛调研论证,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制度保障的层面,从战略意义的高度,加快缩小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相关政策:《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回复机构: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方式:基教科,2318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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