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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池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提出的落实财税政策有哪些内容?

    答:《池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提出落实财税政策,主要内容有:落实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实施种养业循环一体化工程,逐步实现在全市范围内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支持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鼓励县区政府、管委会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实施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沼气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及时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沼气发电项目并网验收和调试工作,对上网电量实行保障性全额收购,并按时做好电量结算工作。降低单机发电功率门槛。生物天然气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支持生物天然气和沼气工程开展碳交易项目。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落实“大专项+任务清单”涉农资金管理模式,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列入相关大专项的任务清单。因地制宜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模式,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抓好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县区在重点镇街确定1个示范点开展示范,财政实行奖补,每个示范点奖补20万元,市与县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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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池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中提出建立养殖污染监管制度有哪些内容?

    答:《池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中提出建立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强化有机肥产品的监管,加强有机肥产品及原料的申报认证。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各地农牧、环保部门要编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名录,制定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治理清单,明确年度任务,实施分类指导,按照“一场一策、限期完成、验收销账”的监管方式,确保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按期按质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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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池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中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主要路径有哪些?

    答:《池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中提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主要路径有:优化调整产业布局、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探索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加快先进实用技术应用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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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将有什么措施?

    答:《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将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实现乡村规划全覆盖。科学划定村庄类型,进一步确定乡村布局体系。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组织开展设计下乡。推进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二是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加强农村“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质量和保证率,到2020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4%以上。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2019年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386公里,到2020年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逐步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建设,到2020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基本实现物流配送网点全覆盖。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健全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明确管护责任。 三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到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统筹实施乡镇卫生院补短板工程,力争两年内达到国家颁布的基本标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到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99%。加快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20年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95%,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支持多层次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到2020年全市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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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将有哪些举措?

    答:《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有以下措施: 一是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大力实施“安徽好粮油”计划。推动优质专用粮食基地建设,到2020年建成50万亩。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到2020年确保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5%以上。2019年稻渔综合种养发展到10万亩以上。发展池塘健康养殖、大水面增养殖,严格控制网箱、围网、栏网养殖规模。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期制度,全面实施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推行养殖业“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新模式。 二是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格局。大力推进茶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加快培育食用菌、中药材、西山焦枣、黄精等区域性特色产业。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突出富硒资源优势,全面开展硒资源普查,编制实施富硒产业专项发展规划,以富硒产品和休闲养生两大产业为重点,统筹协调好产业布局,提升硒产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实施农村地区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进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健全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启动实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工程,打造池州名特优农产品“代言人”。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使用和商标保护。 三是提升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借助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及各类农贸会、展销会等渠道,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加强品牌市场营销,扩大池州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构建农产品品牌保护体系,打击各种冒用、滥用公用品牌行为。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支持农业“走出去”,加强红茶、麻油、竹制品、眉茶等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支持农业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扩大农产品出口。加快农业“引进来”步伐,引导外资投向农产品和食品深加工、农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休闲观光特色农业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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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次出台的《池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本次出台的《池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基本原则是:一是生态优先,系统保护。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理念,以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池州段常年禁捕为重点,加强水生生物栖息地和物种的全面保护,采取综合举措,建立健全流域绿色发展机制,保护和修复流域生态系统。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绩效导向、分类施策的理念,积极稳妥引导退捕渔民转岗就业创业,保障退出捕捞渔民的基本生计,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对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建档立卡,确保奖补资金足额到户、配套措施保障到人。 二是县区为主,适当奖补。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禁捕工作由市政府负总责,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各县区应因地制宜,加大政策扶持,充分衔接相关政策,整合现有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根据各地退出捕捞的合法捕捞渔船数量,省级以上财政资金统筹进行奖补。 三是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在遵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署的前提下,允许各地充分考虑渔民捕捞作业的历史成因、习惯和主要收入来源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禁捕退捕实施方案,确定退捕转产和禁捕管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补贴方式及标准,解决退出捕捞渔民上岸、安居、生活、教育等基本需求,稳步扩大禁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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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有什么目标?

    答:《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要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筹资、统一实施、统一验收、统一入库”原则,结合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土地复垦整理、村庄规划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举措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建设10万亩以上,到2020年确保建成110万亩。实施“两区”建管护行动计划,加强96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65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实现精细化管理。以“两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眼于50年一遇旱涝标准,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推进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实现用地与养地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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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展九华黄精产地加工是否有补助?

    答:此次出台的《池州市支持农业特色优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鼓励积极发展产地初加工。鼓励在产区建立清洗、蒸晒、切片等初加工厂,促进分工分业。新建九华黄精初级加工厂且年加工量100吨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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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农村改革,《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做了哪些谋划?

    答:《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托管服务为主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力争达到400个。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推进农房建设规划报建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秩序。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颁证率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书发放到户。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完善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规范流转交易。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程,拓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新增集体经济强村30个。完成东至县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等改革。完成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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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对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有什么计划?

    答:《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指出,要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农村改厕2.24万户,4个二类县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继续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逐步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支持农民群众开展“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的村庄清洁行动,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全面完成2019年71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启动2020年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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